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Taiwan Highway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簡稱ETC。這套系統將於民國103年1月2日(今天)開始全面取代實行了35年的人工收費機制。
電子收費系統在國外早已行之有年,算是蠻成熟的一套系統。而台彎的電子收費系統也包含了RFID、車型辨識、查詢、車號辨識、扣款、錄影與執法相關的模組,單就系統方面來說,這算得上是一組先進的電子收費系統。但自2006年開始式營運以來卻是各種爭議不斷,這部分在Wiki裡有清楚的說明,幾摳不再贅敘。
相信關注這個議題的朋友們應該多少都涉獵了相關的資訊,幾摳也不例外。統合來說幾摳對於整個ETC收費機制最不滿的有以下幾點:
一、招標時即爭議不斷,甚至有更改招商規範與偽造測試報告的嚴重行為。在這前提下,為何政府仍執意由遠通負責ETC的執行?
二、政府明訂需在特定時間前達成ETC 45%與65%的使用率,遠通未達到但政府卻研議『罰款暫緩』,而且還連續兩次!這不是政府帶頭違法亂紀是什麼?
三、在全球實施電子收費的國家中全部都是採用電子、人工兩種收費機制並行的方式,為何台灣完全放棄人工收費機制?
以上是幾摳覺得整個電子收費實施過程中比較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第三點。電子收費對於職業駕駛或是高速公路中度重度使用者來說或許是方便的,但對於極輕度使用者而言卻是一種負擔,試想,人工收費時,極輕度使用者可以臨收費站付費過路,但現在卻得花時間去安裝eTag同時將一筆錢放在財閥的口袋裡,重點是不生利息。倘若不安裝eTag,卻得負擔後續忘記繳費的風險,這不是增加民怨嗎?
幾摳絕對贊成使用者付費的原則,畢竟過去使用高速公路就已經有繳費的習慣了。可是整個電子收費機制卻處處透出商人的無所不用其極與唯利是圖的傲慢心態。各位可以回頭比較看看,過去的人工收費機制是不是人性化多了?
幾摳這裡節錄小七車觀點的一段話與大家共享:
個人絕對贊成電子收費所帶來的快速與便利性,但是電子收費相關的措施卻令人無法苟同,特別是全面取消人工收費這項!
如果以前回數票全面普及化後,都沒有實施全面廢除人工找零車道,憑什麼目前為了要提高電子收費的使用率,而全面廢止人工收費?
如果以前回數票可以公辦公營,而且成功實施數十年,為何目前的電子收費沒辦法公辦公營,而要民眾把私人財產統一交給財閥管理?
姑且不論這些大是大非,遠通電收連照顧這些失業收費員的能力都沒有,國家憑什麼把全國國道收費的重責大任交給牠?
整體看來,電子收費市政府與財閥合作鐵了心的就是硬上,在這,幾摳僅以微薄之力呼籲大家共同來抵制這套制度的運行,至於如何抵制,網路上有許多方法,就靠大家一起試試看了。
最後,在收費機制改善前,幾摳是不會安裝eTag的。
我不知道這樣算對不對!! 遠通ETCㄟ很大
回覆刪除我每日從烏山頭交流道南下至善化交流道下交流道,往返計算里程費用20.8元
遠通ETC扣除在我帳戶收取1元里程費用, 20.8(總理程費用)-20(每日免費里程費)=0.8 四捨五入收 1元
假設每日在國道車流量數約 一百萬車次 那計算方式是不是這樣
1,000,000*0.2*365(年)=73,000,000 那遠通ETC是不是多收使用者每年約7千3百萬元呢? 這樣收費是否合理!! 因為不管你裝不裝它就是有辦法收你過路費,所以裝不裝ETC其實他們(遠通)無所謂!!